第一條 為了加強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的管理,維護承裝、承修、承試電力設施的市場秩序,規范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行為,根據《電力供應與使用條例》和國家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的申請、受理、審查、頒發、管理和監督,適用本辦法。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三條 國家電力監管委員會負責指導、監督全國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的頒發和管理。國家電力監管委員會派出機構(以下稱許可機關)負責轄區內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的受理、審查、頒發和日常監督管理。
第四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承裝、承修、承試電力設施業務,應當按照本辦法的規定取得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未取得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的,不得從事承裝、承修、承試電力設施業務。
本辦法所稱承裝、承修、承試電力設施,是指對輸電、供電、受電電力設施的安裝、維修和試驗。
第五條 取得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的單位依法開展業務,受法律保護。
第二章 分類與分級
第六條 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分為承裝、承修、承試三個類別。
取得承裝類承裝電力設施許可證的,可以從事電力設施的安裝業務。
取得承修類承修電力設施許可證的,可以從事電力設施的維修業務。
取得承試類承試電力設施許可證的,可以從事電力設施的試驗業務。
第七條 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分為一級、二級、三級、四級和五級。
取得一級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的,可以從事所有電壓等級電力設施的安裝、維修或者試驗業務。
取得二級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的,可以從事220千伏以下電壓等級電力設施的安裝、維修或者試驗業務。
取得三級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的,可以從事 110千伏以下電壓等級電力設施的安裝、維修或者試驗業務。
取得四級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的,可以從事 35千伏以下電壓等級電力設施的安裝、維修或者試驗業務。
取得五級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的,可以從事 10千伏以下電壓等級電力設施的安裝、維修或者試驗業務。
第三章 申 請
第八條 申請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應當向申請人所在地的許可機關提出。
承裝、承修、承試電力設施的單位,在取得許可機關頒發的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后,方可向工商管理部門申請營業執照或者變更營業范圍。
第九條 申請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具有法人資格;
(二)具有與申請的許可證類別和等級相適應的注冊資本;
(三)具有與申請的許可證類別和等級相適應的設備、經營場所和相關資源;
(四)技術負責人、安全負責人具有與申請的許可證類別和等級相適應的技術職稱,且不能同時在其他單位任職;
(五)具有與申請的許可證類別和等級相適應的專業人員,且不能同時在其他單位任職。
申請一級至三級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的,還應當具有規定年限內與申請的許可證類別和等級相適應的業績。
申請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應當具備本辦法附件《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等級標準》規定的具體條件。
第十條 申請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應當提供以下材料:
(一)許可證申請表;
(二)法人證明材料和凈資產證明材料;
(三)主要設備及機具清單、經營場所證明材料;
(四)技術負責人、安全負責人的簡歷、專業技術任職資格證書等有關證明材料;
(五)工程技術人員、經濟管理人員明細表及其專業技術任職資格證明文件;
(六)電工作業人員登記表。
申請一級至三級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的,還需要提供規定年限內從事相關業務的業績報告及相關證明材料。
第十一條 合并后新設單位,應當向許可機關重新申請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合并后新設單位的許可證等級根據實際達到的條件予以核定,但不得高于合并前各方中同類許可證的最高等級。
合并后新設單位申請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除提供第十條規定的材料外,還應當提供下列材料:
(一)合并的證明材料;
(二)合并前各單位的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
第十二條 分立后新設單位,應當向許可機關重新申請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許可機關根據資產、人員和設備等情況,認定分立后至多1個單位部分或者全部延續分立前單位從事同類業務的業績。
分立后新設單位的許可證等級根據實際達到的條件按照本辦法予以核定,但不得高于分立前單位同類許可證等級。
分立后新設單位申請一級至三級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的,除提供第十條規定的材料外,還應當提供下列材料:
(一)分立的證明材料;
(二)業績證明材料;
(三)原單位的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
互感器伏安特性綜合測試儀,簡稱 互感器伏安特性測試儀。
1. 儀器操作安全方便,全微機化裝置,內置進口高性能CPU,可靠性高,按界面提示設定測試值后,不需人工接觸被測試設備,儀器自動完成測試,使試驗人員遠離高壓電路,確保其人身安全。
2. 輸出容量大,伏安特性試驗最大輸出電壓高達1000V,變比測試最大電流高達600A,儀器輸出容量為5KVA。
3. 可選配件包括外接升壓器,外接升流器,外接調壓器,外接升壓器最高電壓可升至2000V,3A,外接升流器可升至1000A,外接調壓器最大輸出可達1500V,20A,采用外接升壓器時,最高可做500KV等級1A電流互感器的伏安特性試驗。
4. 大屏幕320*240點陣漢字圖形界面,測試完成后可直接顯示伏安特性曲線圖,圖形清晰,美觀,易于分析,自帶微型打印機,可隨時打印曲線和測試結果。
5. 儀器使用旋轉鼠標作為輸入設備,操作方便簡單,使用壽命長。
6. 儀器內置Flash存儲器,數據保存后掉電不丟失,現場試驗完成后,可在室內查看和打印試驗結果。
7. 儀器帶有RS232通信接口,可通過串口連接線與計算機聯機,實現PC機和儀器通信,試驗人員可以利用計算機控制儀器進行試驗或從儀器上傳試驗數據,儀器所帶PC機應用程序功能強大,外形美觀,操作簡單,可實現試驗結果的保存、打印,并可將試驗數據導出為EXCEL格式文檔進行編輯。
8. 儀器電源可實現AC220V和AC380V自適應供電。
1、采用高速16位A/D轉換器,測量數據穩定,重復性好。
2、自動程控電流源技術,電流源共設1000個電流檔位,由內部微控制器根據被測電阻自動控制,從而達到比較寬的測量范圍和最佳的測量狀態,無須手動切換電流換檔。
3、響應速度快,在測量狀態可以直接轉換分接開關,儀器會自動提示,新的電阻值很快就會顯示出來。
4、高度智能化設計,功能設置巧妙先進,可自動判斷測試線虛接、斷線等故障。
5、保護功能完善,能可靠保護反電勢對儀器的沖擊,具有自動放電指示功能。
6、可顯示測量電流和測量時間。
7、智能化功率管理技術,可有效減輕儀器內部發熱。
8、可儲存120次測量數據,掉電不丟失。
9、全部漢字菜單及操作提示,直觀方便。
使用水內冷發電機絕緣電阻測試儀器儀表測量絕緣電阻時,應注意以下幾點:
1、測量設備的絕緣電阻時,必須先斷開電源;對具有電容性質的設備(如電纜線路),必須先進行放電,確認無電后方可測試。
2、絕緣電阻儀表引線應用多股軟銅線,而且要有良好的絕緣性能,兩根線不能纏在一起,以免引起測量誤差。
3、水內冷發電機絕緣電阻測試儀表應放在水平位置,在未接線之前,先轉動絕緣電能表,看指針是否在“∞”處。再將(L)和(E)兩個接線柱短路,慢慢地轉動絕緣電阻測試儀儀表,看指針是否指在“零”位置。
4、測量電機、大容量變壓器、電纜和電容器時,要有一定的充電時間。電容量愈大,充電時間愈長。一般以絕緣電阻儀表轉動一分鐘后的讀數為準。
5、被測物表面必須擦拭清潔,不得有污垢,以免漏電,影響測量的準確度。
6、為保證測量結果的可靠性,須重復測量兩次以上。
實施意見》提出建設電動汽車充電智能服務平臺,為用戶提供充電導航、狀態査詢、充電預約、費用計算等服務。政府通過平臺對電動汽車及充電設施實時監管,實現補貼發放,為充電網絡規劃提供支撐。研究電動汽車有序充電參與削峰填谷,構建人—車—樁—網協調互動的能源互聯網生態體系與商業模式。
《實施意見》提出推動儲能產業發展。在發電側,實現電網用電負荷削峰填谷;在輸電側,建設儲能調峰電站,提高電網安全性和穩定性;在配電側,配合配電網改造工程和電動汽車產業發展,建設儲能型變電站;在用戶側,建設包括風、光、生物質等多種能源形式發電、儲能、燃氣冷、熱、電三聯供、電動汽車等為特征的能源互聯網試點示范工程。
《實施意見》還提出加快煤炭、煤層氣生產設施自動化、信息化建設,推進智能電網建設、深化電力需求側管理、提升新能源控制運行能力、構建“互聯網+”智能電網互動應用體系等重點任務。
技術指標:
容量:5KVA
輸入電壓:AC200V 50Hz
輸入電流:25A
輸出電壓:AC:50KV DC:70KV
輸出電流:AC:100mA DC:71.4 mA
控制箱主要參數:
容量:5KVA
輸入電壓:AC220V50Hz
輸入電流:22.7A
輸出電壓:0~250V
輸出電流:0~20A
環境條件:
環境溫度不高于+45℃、不低于—20℃;
空氣相對濕度不大于90%;
海拔高度不超過2000米;
產品特點:
1、320×240液晶顯示器、高速熱敏打印機。
2、高壓電壓、高壓電流、低壓電壓、低壓電流4路測量方式,高精度傳感器和高性能14位AD采集芯片。
3、人機對話全鍵盤操作方式,智能化工作全過程,任選自動方式和手動方式。
4、實時顯示高壓電壓、高壓電流、低壓電壓、低壓電流,時間及耐壓結果,顯示直觀明了。
5、完善的過壓、過流保護,任意設定輸出電壓、高壓電流上限、低壓電流上限和計時時間。
6、具有回零檢測功能,回零確定后才可進行試驗,安全可靠。
7、具有絕緣電阻測試功能,直接反映被試品絕緣強度.
8、逼近式調壓算法,到達設定電壓后自動耐壓計時,計時結束后自動降壓回零。
9、超過設定高壓電流或低壓電流時自動切斷電壓輸出,降壓回零,并發生聲光報警。 10、精良的軟硬件抗干擾設計,多種抗干擾手段,適應惡劣電磁環境。
10、自動錯誤診斷,易于發現和解決問題。
11、可選配無線遙控控制功能、遠程通信、門聯鎖警鈴、外接分壓器校驗接口等。
電力五級承試資質代理需要哪些條件?
五級電力設備承試清單
序號 |
機具設備名稱 |
單位 |
數量 |
規 格 |
一 |
高壓發生設備 |
|||
1 |
直流髙壓發生器 |
套 |
1 |
DC: 60kV/2mA |
2 |
工頻耐壓試驗裝置 |
套 |
1 |
AC: 5kVA/50kV |
3 |
變頻串聯諧振試驗成套 奘詈 |
套 |
1 |
75kVA/75kV/lA 30?300HZ |
二 |
電氣測量儀器 |
|||
1 |
回路電阻測試儀 |
臺 |
1 |
DC: ^100A |
2 |
三相繼電保護測試儀 |
臺 |
1 |
三相電壓電流各2組 |
3 |
互感器伏安特性測試儀 |
臺 |
1 |
500V/5A |
4 |
接地電阻測試儀 |
臺 |
1 |
|
5 |
變壓器直流電阻測試儀 |
臺 |
1 |
DC:多10A |
6 |
變壓器變比測試儀 |
臺 |
1 . |
數字式0. 5級 |
7 |
斷路器特性測試儀 |
臺 |
1 |
|
三 |
常用儀器儀表 |
|||
1 |
兆歐表 |
只 |
1 |
DC: 2500V |
2 |
兆歐表 |
只 |
1 |
DC: 500V |
3 |
數字式雙鉗相位伏安表 |
只 |
1 |
測量電流1mA?5A |